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20日。
意见稿提出,要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完善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推进机制,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
意见稿强调,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对积极支持配合充电桩安装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可予以专项奖励;同时,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桩规划、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桩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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