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一场针对摩托罗拉的知识产权诉讼,让华为这家符号企业,又增加了不少标签,外界的解读不乏“师夷长技以制夷”之感慨,尤其是在该诉讼获得美国法院的初步支持之后。
风暴中心,似乎更加平静。
“其实无所谓朋友和敌人。”4月8日,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在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表示,华为对摩托罗拉的诉讼,只不过是国际企业之间关于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一个正常的纠纷和争议解决方式。
宋柳平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即开始深度参与华为在知识产权上的重要谈判与合作,也是华为出售华为电器予爱默生,以及华为3COM合资等资本运作项目中的知识产权负责人。
某种程度上,对于华为来说,向外界去陈述公司在专利、知识产权、创新等问题上的价值观,时常让其有“鸡同鸭讲”的感觉。其最大困惑在于,华为自身与公众之间,关于“专利价值”是否等于“商业成功”之间的分歧,以及如何在开放竞争中构建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并达成这种战略所要抉择的路径——既有付费,也有创新;既要竞争,也要合作。
宋柳平强调,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如果走到极端,反而是不利的,“过度强调所谓的自主,可能会是灾难性的,因为我们尝过很多苦头”。
华为诉摩托罗拉: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唯我独尊在我们电信领域是不可能的,你必须按照国际标准做,你必须用到别人的技术,也必须用到别人的专利
《21世纪》:大家都很关心华为在美国起诉摩托罗拉的事情,现在有何最新进展?此案将如何影响华为的知识产权战略?
宋柳平:美国法院已颁发初步禁止令,初步支持了华为的诉讼主张。至于可能的进展,我们也不便分析。
《21世纪》:这是华为首次在海外动用知识产权的利器,如果胜诉,中国的民众会据此认为这是中国企业在国际专利战役上的首战告捷,你如何看该案在中国激起的关注度?
宋柳平:这是一个国际企业之间,关于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一个正常的纠纷和争议解决方式。
《21世纪》:你认为外界过度解读了吗?专利一向被认为是国外企业的竞争武器,尤其是在技术密集型的电信行业,不乏针对专利的壁垒与合作,华为的基本立场是什么?
宋柳平:在工业标准领域,任何一家公司,不用人家的技术,只用自己的技术的可能性是零,唯我独尊在我们电信领域是不可能的,你必须按照国际标准做,你必须用到别人的技术,也必须用到别人的专利,通过相互的交叉许可授权来开放已成为业界普遍遵守的规则。
因此,一定要有开放性。因为现在世界的环境,尤其是电信领域是一个开放的环境,设备要互联互通,一定要按照开放接口国际标准来做。国际标准组织都是大家一起去讨论,协商形成一个比较好的方案,然后形成国际标准。
这就是所谓的融合,大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把产业做大,把成本降低,用户才能得到好处,运营商才能得到好处。
为什么GSM技术这么普及,就是所有产业都支持这个标准,大家也用这个标准,并不断改进技术。整个上下游产业链,包括芯片处理能力、软件能力、应用能力,才能不断降低成本,不断提高技术。这就是上世纪90年代一部3万元的大砖头手机,现在只需要花几百元的原因。产业链的成功一定是需要一个开放的环境。
所以我们的核心思想就是技术一定要有开放性,一定要有继承性,而且一定要满足客户的需求。